博联文库-企业内部免费在线文档学习分享平台

博联个人数字图书馆  博联在线文档学习分享平台

博联文库

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总页    公务专区    实施方案    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关于实施《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江大办[2001]39号


各校区管委会、学院(系、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经10月19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师生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遵照执行。
    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对管理方的宏观指导、监督、考核职权。经学校研究决定,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甘为民
    委员:刘炳源  符惠明  蒋仲华  刘  彬  蔡春莲  方正泉
         丁文勤  张文范  崇  东  高敏杰  张所达  胡旭静

    附件:
    1、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2、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考核条例

                                        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为推进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体制的转换,根据国务院、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国务院、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从我校实际工作出发,按照有利于学生的成才和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转换机制,提高学校办学效益,有利于学校稳定与发展的要求,探索学生宿舍教育、管理、服务的新模式,形成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实行企业化的运作机制,为加快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二、改革目标
    (一)实行学生宿舍管理机制的转换,使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体制由事业性的服务方式为主向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性方式转变,形成具有教育行业特色的开放式社会化服务格局,更好地为人才培养服务。
    (二)建立健全宏观监督、考核和保障机制,明晰甲乙方权利和义务,确实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探索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模式,重视、强化学生宿舍的教育功能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素质教育。
    (四)鼓励学生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开展学生宿舍区的勤工助学活动,努力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实践课堂。
    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管理体制
    1.成立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学生工作处,作为学生宿舍管理的甲方(下同);各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实体为乙方(下同)。
    2.体制模式:
    (1)学校现有的学生宿舍和新建的宿舍采用委托管理模式:
    坚持事企分开的原则,撤销现学生宿舍管理科建制,组建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隶属校后勤集团。学校现有的学生宿舍和新建的公寓委托给后勤集团(或其它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管理,管理方要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管理,并自觉接受指导、监督、考核。
    (2)非学校投资建造的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模式:
    借助社会力量或校内实体力量建设的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除按建造前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执行外,管理方还要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管理,并自觉接受指导、监督、考核。
    (3)原普通宿舍楼改造后的管理模式:
    本着房屋所有权者受益和投资者受益的原则外,管理方要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管理,并自觉接受指导、监督、考核。
    (二)运行机制
    1.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甲方代表学校行使对乙方的宏观指导、监督、考核权。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履行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职能。(详见附件一)
    3.甲方依据《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考核条例》(详见附件二)对乙方实行指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其经济效益直接挂钩。
    4.乙方要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并加强与相关院(系)的联系。
    5.乙方实行企业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
    (1)建立与企业化管理相适应的企业劳动制度,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人事制度。
    (2)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乙方自主的分配原则。
    (3)按不同用途,分别采取投资、托管等形式,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范分离。
    (三)经费制度:
    学校现有的学生宿舍和新建的公寓采用委托管理模式,经费按以下方法由甲方划拨给乙方:
    1.管理经费按人均一定标准由甲乙双方合同认定。管理经费包括用工费用;日常消耗费用(日常维修、水电、洗涤、清洁卫生等);精神文明创建费用等,并根据经费项目、考核等级由甲方分期拨付乙方。
    2.学生宿舍大修费:由乙方提出申请报告,经甲方审批后,经费由学校单独列支;由乙方投资改造的委托管理学生宿舍的大修费,按双方受益比例共同承担。日常维修的范围包括门、窗、水箱、电灯、管道疏通等零星维修以及其它小五金的维修。
    非学校投资建造的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模式,经费按建造前学校和投资方所签定的合同(协议)执行。
    四、主要工作
    (一)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学生宿舍管理体制的转换进行正确的引导。围绕“一切为了学生”的要求,各院(系)、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配套改革工作。
    (二)制定宿舍管理体制改革文件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完成现学生宿舍管理科的转制准备工作,经校务会议同意后实施。
    (三)成立由学校相关部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甲方的指导、监督、考核职权。
    (四)签定宿舍管理合同,明晰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构造新的管理运行机制。
    (五)完成学生宿舍管理科的转制。学生宿舍管理科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并入校后勤集团,年底前按新机制试行。2002年1月开始按新机制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

    附件2:

    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通过招聘和合同方式委托乙方管理学生宿舍。并根据《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考核条例》对乙方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划拨的考核基金直接挂钩。
    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必要的大修经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用。
    3.协调学生会参与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为学生在宿舍区的助学成才创造条件。
    4.根据乙方提供的详实、确凿的证据材料,按《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和《江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学生宿舍内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5.根据学校的要求,负责制定每年学生住宿的宏观方案,并对乙方提出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6.为乙方核定水、电等消费标准,并由职能部门向乙方计量收取水、电等消费的费用。
    7.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范围内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审定工作。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住宿管理、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甲方所确定的管理服务项目,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协调。
    2.依据《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和《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考核条例》进行规范管理。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学生成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予以落实。
    3.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用工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制。乙方新增劳动岗位应优先聘用学校富余人员和政策性用工人员。
    4.为学生宿舍内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接受其监督。
    5.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受托的学生宿舍内的设备、设施出租、转租,进行营利性活动,也不得转让给第三方进行管理。
    6.在合同期内,不管是受托管理的学生宿舍,还是自建的学生公寓,乙方都不得做出可能影响住宿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经营或非经营性的活动或举措。
    7.在合同期内,乙方是学生宿舍管理区域内在安全、消防、管理方面的直接责任人,要和甲方或地方职能部门签定相关合同(协议),并自觉接受甲方或地方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8.乙方必须定期向甲方汇报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甲方帮助乙方沟通和协调同各院(系)的联系。

    附件3:

    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考核条例

    按照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指导思想。本着体制、机制转变,为学生服务不变的思想,加强服务、管理、育人等环节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素质教育,从而更好地为人才培养服务。
    第二条 组织领导。学生宿舍管理的考核工作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校学生工作处。
    第三条 考核对象。凡是由学校安排居住我校学生的各类公寓、宿舍等都在考核之列。
    第四条 考核内容。
    (一)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二)学生宿舍的稳定、消防、安全保卫;
    (三)住宿学生的日常行为的养成教育、管理和服务;
    (四)学生宿舍的文明创建活动;
    (五)学生宿舍楼内外的环境卫生,室内卫生的日常管理;
    (六)学生宿舍内所有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
    第五条 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座谈会、学生意见反馈、民意测验等多种手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定期检查20%+不定期检查20%+学生座谈会20%+民意测验20%+意见反馈20%。
    第六条 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良、中、及格、差五个级别。优(100-90分)、良(89-80分)、中(79-60分)、差(60分以下)。
    第七条 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以《江南大学学生宿舍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要求为标准。
    (一)学生宿舍区域内的内部管理(15分)
    1.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4分)
    2.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5分)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3分)
    4.工作人员协调能力(3分)
    (二)学生宿舍区域内的稳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15分)
    1.宿舍区域内的稳定工作(5分)
    2.宿舍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的措施、落实和预警、应急制度(5分)
    3.宿舍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措施及执行情况(5分)
    (三)对住宿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30分)
    1.宿舍环境卫生和美化(4分)
    2.寝室内部卫生和美化(8分)
    3.学生在宿舍内遵守校纪校规情况(5分)
    4.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到位情况(8分)
    5.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情况(3分)
    6.对宿管会的工作指导(2分)
    (四)宿舍区域内文化建设(10分)
    1.宿舍文化氛围和宣传工作情况(5分)
    2.宿舍文化活动的开展和参与学校各类文化活动的情况(5分)
    (五)宿舍区域内内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25分)
    1.管理、维修工作的服务态度和水平(6分)
    2.硬件接报维修及时度(6分)
    3.硬件维修到位情况度(6分)
    4.宿舍硬件设施、设备的管理(7分)
    (六)为学生提供有关服务的态度、质量(5分)
    第八条考核基金每年为30元乘住宿学生数。甲方原则上每个学期依据考核条例对乙方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考核等级划拨考核金:考核为优:划拨110%;良:划拨100%;中:划拨75%;差:划拨50%。连续两次考核为差,甲方有权终止委托管理,另与有资质的、符合条件的单位确立甲乙方关系。
    第九条本条例由江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7年10月15日 19:53
浏览量:0
收藏